品牌(Brand)是消费者对企业一切营销传播活动的心理认同,它是一个抽象的结果,但抽象的品牌有具体的表现形式,包括:符号、产品、服务、人或地方。品牌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最强有力的无形的竞争武器。 奥美的创始人奥格威(Ogilvy,1955)——品牌是一种错综复杂的象征,它是品牌的属性、名称、包装、价格、历史、声誉、广告风格的无形组合。品牌同时也因消费者对其使用的印象及自身的经验而有所界定。 美国市场营销协会(AMA)(1960)——品牌是一个名称、术语、标记、符号或图案设计,或者是它们的不同组合,用以识别某个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劳务,使之与竞争对手的产品或劳务相区别。 著名营销学家菲利普?科特勒(P?Kotler,1994)——品牌包含多方面的内容,至少有以下六个方面:属性(Attributes),利益(Benefits),价值(Values),文化(Culture),个性(Personality)以及用户(User)。 (英)L•D•彻纳东尼,M•麦克唐纳(1998)——一个成功的品牌是一个好的产品、服务、人或地方,使购买者或使用者获得相关的或独特的最能满足他们需要的价值。而且,它的成功源于面对竞争能够继续保持这些附加价值。 广告专家约翰•菲利普•琼斯(J•P•Jones,1998)——品牌是能为顾客提供其认为值得购买的功能利益及附加价值的产品。